您的位置: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政府采购网 作者:兴安盟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我们研究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2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北路52号兴安盟财政大楼 电话: 0482-8233197 传真: 0482-8233197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财政局主办 兴安盟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协办 蒙ICP备05002755号-2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