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19】政采(公开)0170号
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中第三款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第⑥条: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交已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变更为: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交已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由牵头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进行网上报名,联合体成员需在开标现场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科右中旗兴融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