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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反拍交易方式》的通知

来源:政府采购科 作者:兴安盟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浏览次数:
兴安盟本级各预算单位,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旗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满意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丰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方式的通知》(内财购函〔2022180 号)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反拍交易方式的通知》(内财购〔20221043 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2022 9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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