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本级各预算单位,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旗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为规范全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内财购规〔2022〕16 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 年 9 月 6 日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