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旗县市(开发区)财政局:
为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兴安盟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兴安盟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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