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各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八五”普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培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持续优化我盟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及疫情防控形势,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兴安盟各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二、培训形式
由《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利用“正福易考通”培训平台,开展2022年度我盟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采用远程线上方式。
三、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既是做好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需要,更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请各相关参训人员高度重视本次线上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将对各参训人员培训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实时跟踪,对未参加培训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适当通报。参训人员学习期满进行在线考试,考试合格领取电子版培训合格证书 。
附件:1.关于开展兴安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线上培训的通知
2.关于开展兴安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线上培训的通知
兴安盟财政局
2022年5月19日